物业+养老近年来相关政策
2013年,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,国务院提出“国家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”。
2019年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“探索“物业服务+养老服务”模式,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、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”。
2020年12月3日,住建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》,强调“为了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“物业服务+养老服务”模式,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,着力破解高龄、空巢、独居、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”。
2020年12月15日,住建部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《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》,强调“要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,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”。
2021年1月5日,住建部、发改委、银保监会等十部门发布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、托幼、家政、文化、健康、房屋经纪、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,探索“物业服务+生活服务”模式,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。